索 引 號:NC0027/2021-00356
發文機關: 南城縣財政局
文 號: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1-01-23
南城縣財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南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及政府網站年度報表編制發布工作的通知》( 城府辦電【2021】1號)的有關要求,特編制本年度報告。年度報告包括下列內容:(一)總體情況;(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該報告的統計時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有任何疑問,請與南城縣政府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0794-7252654,電子郵箱:fzncxczj@163.com。
一、總體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和《南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及政府網站年度報表編制發布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結合財政工作實際,我局進一步加大對政務公開的領導和督促檢查力度,擴大政務公開范圍,深化改革公開內容,規范公開程序和形式,著力建設“陽光財政”,確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全面、及時、規范與安全。現將總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動公開情況。
2020年,我局在政府網站發布信息總數約為136條,其中概括財政預決算條21、政務動態信息108條,建議提案2條,政策法規9條,重點領域2條、信息公開年報1條、通知公告2條等。其中,我們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信息公開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任務。我局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及時向社會公開政務動態、宣傳政策法規,為加強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順利推行,局長為政務公開工作的第一負責人,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日常工作由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落實,層層壓實責任,不斷提高政務公開水平。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規范制度情況。加強制度建設,積極推動政府信息公開規范運行。明確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的職責、程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等;依申請公開工作的受理、審查、處理、答復各個環節的流程、時限等具體要求。同時,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依據上級的有關規定,對公開和不公開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規定,確定審查程序、責任、追究辦法等。
三是突出抓好財政預決算公開。在縣政府門戶網站預決算公開統一平臺公開了2020年政府預算、2019年政府決算,其中對75個部門預算單位(其中12個鄉鎮)的預決算信息在縣政府門戶網站預決算公開統一平臺集中公開,公開率100%,做到了及時、完整、真實、細化。
四是緊抓重點,強化重點領域公開。深入推進預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積極擴大預算公開范圍,拓展預算公開領域,細化預算公開內容,推進基層預算信息公開,規范預算公開方式,預算公開工作取得長足進步。督促指導各本門做好本單位的預決算公開工作。推進政府采購項目的執行情況公開,對于我局采購項目招投標信息進行公開。
五是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1.深入推進“一次辦結”改革。認真組織局機關各相關股室對本股室的行政權力進行全面梳理,確定了納入“一次辦結”改革政務服務事項。政務服務“一次辦結”改革批復及行政審批事項運行情況。行政權力事項為1項,即中介機構代理記賬業務審批。按要求編制并發布了服務指南,并在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政務服務“一次性辦結”事項清單,明確了辦事程序和時限,簡化了辦事流程。
2.組織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公開。全年我局為收到任何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3、公開其他相關政策類信息。具體內容包括:一是財政預算、扶貧資金監管、財政監督、會計管理、績效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規類信息;二是本單位履行相關職能的其他公共服務類信息;三是政府采購目錄、采購限額標準、招標信息、中標及成交結果等政府采購信息(此部分主要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進行公開,在政府門戶網上子欄目中已鏈接相關網址);四是本單位部門信息等。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
2020年,我局沒有接到群眾主動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也未發現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而未予公開的情況。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進一步加強了政府網站信息管理,按照縣政府引發的有關信息公開文件要求,明確了工作職責和所需更新的欄目,定期進行更新,確保信息公開工作穩步開展。
(四)平臺建設方面
根據有關要求,我局所有政務信息統一在南城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開。
(五)監督保障方面
2020年,我局政務公開信息工作開展良好,未出現通報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
2.重復申請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
(七)總計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一是工作發展還不夠平衡。對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還不足,主動性還不夠,在認識上還停留在“要我公開”上;偶有滿足于一般性的辦事程序、辦事原則、收費標準公開。二是公開難度大,本單位人員少,工作壓力大,信息工作人員無法做到專職從事信息公開工作,致使有些信息很難按照要求及時快速的更新。
(二)改進措施
一是繼續完善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平臺功能,發揮平臺對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標準化和規范化建設的主導作用,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政府信息的發布和公開申請的處理,加強相關工作人員的操作能力培訓,確保工作人員能夠熟練掌握信息發布,依法依規做好依申請公開受理、處理和答復等各項功能,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的日常管理與維護工作,多渠道宣傳,提高群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知曉率和滿意度。
二是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逐步形成以主動公開為主、依申請公開為補充的格局。加大重大信息的公開力度。及時公開行政機關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及其調整變動情況。
三是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踐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開展業務指導和培訓,加強各單位之間的相互溝通和與上級級部門的工作對接,及時了解上級部門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最新要求,做到及時、準確地發布最新信息。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南城縣財政局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