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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 主體 | 公開渠道 | 公開對象 | 公開 方式 | 公開 層級 | ||||
一級 事項 | 二級 事項 | 全 社會 | 特定 群體 | 主動 | 依 申請 | 縣級 | 鄉級 | ||||||
1 | 征地管理政策 | 政策文件 | 征地補償安置法律以及適用于本地區的政策、技術標準等規定要求。 1.法律法規和規章; 2.征地前期準備、征地審查報批、征地組織實施規范性文件; 3.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征地區片綜合地價); 4.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 〔*農村村民住宅拆遷補償標準〕; 〔*征地工作流程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負責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 | ■政府網站 ■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 ■政務公開專區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 √ | √ | √ | |||
2 | 征地前期準備 | 征收土地預公告 | 在擬征收土地前,應明確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并予以公開。 1.擬征收土地用途; 2.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 3.征地補償標準及安置途徑; 4.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5.擬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搶栽、搶種、搶建等有關規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辦法》 | 在擬征收范圍內啟動征地前期工作時,在鄉(鎮)和村、村民小組公示欄公開,預公告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張貼公示結束后在政府網站、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公開。 | 縣級人民政府/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以及負責實施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含鄉鎮政府等) |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政府網站 ■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公開專區 □入戶/現場 □精準推送 □其他 | √ | √ 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 | √ | √ | √ | |
3 | 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確認材料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材料 | 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按規定確認后,調查結果予以公開。 1.土地現狀調查情況表; 2.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情況表; 〔*土地勘測定界圖件(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除外;圖件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技術處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辦法》 | 1.土地現狀調查信息形成后5個工作日內,在鄉(鎮)和村、村民小組公示欄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用地批準后,自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公開。 2.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相關材料在收到批準后,依申請公開。 | 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負責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 |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政府網站 ■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公開專區 □入戶/現場 □精準推送 □其他 | √ | √ 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 | √ | √具體見公開時限欄 | √ | √ | |
4 | 征地補償安置公告 | 征地補償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方式和標準、安置對象、安置方式、社會保障等內容,以及聽證權利、辦理補償登記的方式和期限、異議反饋渠道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辦法》 | 自信息形成之日起,在鄉(鎮)和村、村民小組公示欄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30日。張貼公示結束后在政府網站、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公開。 | 縣級人民政府/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政府網站 ■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公開專區 □入戶/現場 □精準推送 □其他 | √ | √ 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 | √ | √ | √ | ||
5 | 聽證 | 征地前期工作中依申請開展聽證或者政府組織聽證的,公開聽證相關材料: 1.《聽證告知書》; 2.《聽證通知書》; 3.聽證處理意見。 〔*聽證筆錄有關資料〕。 | 1.《自然資源聽證規定》; 2.《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自然資源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2〕576號) | 聽證相關材料按照《自然資源聽證規定》公開;用地批準后,自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公開。 | 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負責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 |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政府網站 ■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公開查閱點 □政務公開專區 □入戶/現場 □精準推送 □其他 | √ | √ 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 | √ | √ | √ | ||
6 | 征地補償登記 | 涉及農民集體所有補償內容的登記材料,應予公開;涉及個人補償內容的登記材料,經本人同意的,可以公開?!?/span>*征地補償登記前置與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合并進行的,在前置環節一并公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辦法》 | 征地補償登記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鄉(鎮)和村、村民小組公示欄公開不少于5個工作日;用地批準后,自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公開。 | 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負責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 |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政府網站 ■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公開專區 □入戶/現場 □精準推送 □其他 | √ | √ 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 | √ | √ | √ | ||
7 | 補償安置協議 | 與土地所有權人簽訂的協議應予公開;與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協議,經本人同意的,可以公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辦法》 | 協議簽訂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鄉(鎮)和村、村民小組公示欄公開不少于5個工作日;用地批準后,自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公開。 | 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負責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 |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政府網站 ■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公開專區 □入戶/現場 □精準推送 □其他 | √ | √ 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 | √ | √ | √ | ||
8 | 征地審查報批 | 征地申報材料 | 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建設用地審查報批有關規定,組織用地報批過程中的相關報批材料予以公開。 1.縣(市、區)人民政府土地征收申請請示; 2.農用地轉用方案; 3.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建設用地審查報告。 〔*其他相關文字報批材料和圖件由各省(區、市)確定公開方式〕。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2.建設用地審查報批有關規定。 | 收到征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公開。 | 縣級人民政府/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 ▲政府網站 ▲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公開專區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 √ | √ | √ | |||
9 | 征地批準文件 | 有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用地的批復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轉發批復文件應予以公開。 1.國務院批準用地批復文件(指用地由國務院批準); 2.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用地批復文件(指用地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 3.國務院批準城市用地后省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實施方案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轉發用地批復文件; 5.其他用地批準文件。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收到征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公開。 | 縣級人民政府/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 ▲政府網站 ▲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公開專區 □入戶/現場 □精準推送 □其他 | √ | √ | √ | ||||
10 | 征地組織實施 | 征收土地公告 | 根據用地批復文件,縣(市、區)人民政府擬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開。 1.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2.征收范圍、組織實施征收具體工作安排; 3.救濟渠道和期限等。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辦法》 | 收到征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在鄉(鎮)和村、村民小組公示欄公開不少于10個工作日。張貼公示結束后在政府網站、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公開。 | 縣級人民政府/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以及負責實施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含鄉鎮政府等) | ▲政府網站 ▲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公開專區 □入戶/現場 □精準推送 □其他 | √ | √ 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 | √ | √ | √ | |
11 | 征地補償費用支付 | 征地補償費用支付憑證。 1.對土地所有權人的補償費用支付憑證應予公開; 2.對土地使用權人補償費用的支付憑證,經本人同意的,可以公開。 (不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土地補償費用支配、使用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獲得支付憑證后5個工作日內,在鄉(鎮)和村、村民小組公示欄公開不少于5個工作日。 | 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負責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 |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公開專區 □入戶/現場 □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 □精準推送 □其他 | √ | √ 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 | √ | √ | |||
注:1.公開內容中標注為“*”標記的,為可選項,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公開渠道中標注為“■”標記的,為征地實施中的公開渠道;標注為“▲”標記的,為征地批準后的公開渠道;標注為“□”標記的,為可選項,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