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1. 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構筑物或其他設施審批 1
2.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3
3. 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 5
4. 蠶種生產許可證核發 7
5. 蠶種經營許可證核發 10
6. 種蜂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13
7. 生態公益林更新采伐許可 16
8. 林木采伐許可 19
9. 雨露計劃(職業教育)培訓補助資金給付 22
10.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 24
11. 養老保險待遇核定 27
12.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申領 29
13. 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 32
14. 中斷補繳 34
15. 居民養老保險注銷登記 36
16. 養老保險待遇發放賬戶維護申請 39
17. 社會保險費欠費補繳申報 41
18. 醫療救助申請初審 43
19. 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 45
20. 遺失補辦殘疾人證 48
21. 更新換代殘疾人證 50
22. 遷移變更殘疾人證 52
23. 破損換領殘疾人證(殘疾人證件殘損換領) 54
1. 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構筑物或其他設施審批
一、事項名稱
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燃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構筑物或其他設施審批
二、設定依據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01號發布,第676號修正)第十四條。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9號發布)第十七條。
三、受理條件
臨時堆放物料及搭建非永久性建筑、構筑物或其他設施不影響市容,予以批準。
四、辦理材料
(一)《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構筑物或其他設施審批表》原件1份;
(二)身份證復印件1份。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制證發證→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現場領取或郵寄送達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5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5個工作日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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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一、事項名稱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二、設定依據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01號發布,第676號修正)第十一條、第十七條。
三、受理條件
(一)廣告、宣傳品的內容健康合法;
(二)不嚴重影響市容市貌。
四、辦理材料
(一)《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審批表》原件1份;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三)身份證復印件1份;
(四)對比效果圖原件1份。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審查→審核→審批→決定→制證發證→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現場領取或快遞送達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3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3個工作日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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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項名稱
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
二、設定依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9號發布)第七條。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公布,第671號修正)第一百零一項。
三、受理條件
因建設需要處置城市建筑垃圾的,予以受理。
四、辦理材料
(一)《工程渣土密閉運輸經營申請表》原件1份;
(二)道路運輸許可證復印件1份;
(三)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四)駕駛證復印件1份;
(五)場地租賃證明復印件1份。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制證發證→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現場送達或郵寄送達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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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蠶種生產許可證核發
一、事項名稱
蠶種生產許可證核發
二、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45號,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條、第二十二條。
《蠶種管理辦法》(2006年6月28日農業部令第68號)第十八條。
三、受理條件
(一)符合國家與區域蠶業發展規劃要求;
(二)有與蠶種生產能力相適應的桑園(柞林)或者穩定安全的原蠶飼育區;
(三)有與蠶種生產相適應的資金和檢驗等設施;
(四)有與蠶種生產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有能夠有效控制蠶微粒子病的質量保證措施;
(六)一代雜交種年生產能力5萬張以上。申請蠶種冷藏、浸酸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與冷藏能力相適應的冷藏庫房、浸酸設備儀器、場地和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四、辦理材料
(一)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申請表原件1份;
(二)場區平面圖及周圍環境示意圖原件1份;
(三)法人代表身份證;
(四)養殖代碼證或規模養殖場備案表;
(五)主要技術人員學歷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
(六)引進種畜禽場的《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種畜禽合格證》;
(七)生產經營管理制度及標準原件1份。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制證發證→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現場辦理或郵遞辦理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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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蠶種經營許可證核發
一、事項名稱
蠶種經營許可證核發
二、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45號,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條、第二十二條。
《蠶種管理辦法》(2006年6月28日農業部令第68號)第十八條。
三、受理條件
(一)有與蠶種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場所、資金和保藏、檢驗等設施;
(二)有與蠶種經營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經營的蠶種應當是通過審定的品種。
四、辦理材料
(一)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申請表原件1份;(由綜合窗口提供)
(二)場區平面圖及周圍環境示意圖原件1份;
(三)法人代表身份證;
(四)養殖代碼證或規模養殖場備案表原件1份;
(五)主要技術人員學歷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
(六)引進種畜禽場的《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種畜禽合格證》;
(七)生產經營管理制度及標準原件1份。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制證發證→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郵寄送達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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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種蜂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一、事項名稱
種蜂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二、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45號,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條、第二十二條。
《養蜂管理辦法(試行)》(2011年12月13日農業部公告第1692號)第七條。
三、受理條件
(一)種蜂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出售的種蜂應當附具檢疫合格證明和種蜂合格證;
(二)養蜂者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所生產的蜂產品質量安全負責。養蜂者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正確使用生產投入品,不得在蜂產品中添加任何物質;
(三)登記備案的養蜂者應當建立養殖檔案及養蜂日志,載明以下內容:1.蜂群的品種、數量、來源;2.檢疫、消毒情況;3.飼料、獸藥等投入品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劑量;4.蜂群發病、死亡、無害化處理情況;5.蜂產品生產銷售情況。
四、辦理材料
(一)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申請表原件1份;
(二)場區平面圖及周圍環境示意圖原件1份;
(三)法人代表身份證;
(四)養殖代碼證或規模養殖場備案表;
(五)主要技術人員學歷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
(六)《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
(七)生產經營管理制度及標準復印件1份。
五、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查→決定→制證發證→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直接送達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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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生態公益林更新采伐許可
一、事項名稱
生態公益林更新采伐許可
二、設定依據
《江西省森林條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96號)第三十七條。
《江西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2號)第十八條。
三、受理條件
(一)采伐林木所有權屬清楚;
(二)在年采伐限額范圍內;
(三)鄉鎮林業管理機構審核同意;
(四)正常申請時間為每年的十月三十日之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特殊情況例外)。
四、辦理材料
(一)《生態公益林更新采伐許可申請表》原件1份;
(二)《林木采伐作業設計書》原件3份;
(三)征占用林地批準書及補償協議的副本;
(四)上年度采伐更新驗收證明;
(五)林地使用權證;
(六)申請方身份證明材料;
(七)林地或林木流轉合同。
五、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查→決定→制證發證→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現場領取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10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5個工作日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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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林木采伐許可
一、事項名稱
林木采伐許可
二、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7號)第三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78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
《江西省森林條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96號)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
三、受理條件
(一)采伐林木所有權屬清楚;
(二)在年采伐限額范圍內;
(三)鄉鎮林業管理機構審核同意;
(四)正常申請時間為每年的十月三十日之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特殊情況例外)。
四、辦理材料
(一)《林木采伐申請表》原件1份;
(二)《林木采伐作業設計書》原件3份;
(三)征占用林地批準書及補償協議的副本;
(四)林地使用權證;
(五)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六)林地或林木流轉合同。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制證發證→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現場領取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7個工作日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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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項名稱
雨露計劃(職業教育)培訓補助資金給付
二、設定依據
《關于加強雨露計劃支持農村貧困家庭新成長勞動力接受職業教育的意見》(國開辦發〔2015〕19號)第一條。
《關于印發〈雨露計劃職業教育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國開辦司發〔2015〕106號)第一條。
三、受理條件
(一)中、高等職業院校一、二、三年級在校生;
(二)申請對象屬全縣建檔立卡貧困戶。
四、辦理材料
(一)申請表原件1份;
(二)學籍證明或畢業證原件1份;
(三)國辦系統補助學生名單復印件1份;
(四)全國扶貧開發子系統截圖復印件1份。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審查→審核→審批→決定→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銀行轉賬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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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
一、事項名稱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登記
二、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五號)第二十二條。
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五號)第二十條。
關于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23號)第六條。
三、受理條件
(一)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現役軍人);
(二)非在校學生、現役軍人、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
(四)所在地戶籍人員。
四、辦理材料
(一)《城鄉基本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原件1份;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
(三)申請人的農商銀行存折或百福卡、社保卡。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網絡送達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即辦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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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養老保險待遇核定
一、事項名稱
養老保險待遇核定
二、設定依據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贛府發〔2014〕3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主席令第35號)。
三、受理條件
(一)年滿60周歲;
(二)具有本市戶籍;
(三)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已按年繳費到賬的人員。
四、辦理材料
農商銀行卡或農商銀行存折原件1份。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現場領取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即辦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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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申領
一、事項名稱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申領
二、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5號)第二十一條。
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第七條。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第三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84號)第二十三條。
三、受理條件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在《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江西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贛府發〔2009〕26號)、《江西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贛府發〔2011〕18號印發之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意見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四、辦理材料
身份證明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自動送達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30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5個工作日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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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
一、事項名稱
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
二、設定依據
《關于印發江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贛人社發〔2014〕59號)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
《關于印發江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贛人社發〔2014〕59號)。
三、受理條件
已享受城鄉居民養老待遇。
四、辦理材料
身份證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現場告知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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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中斷補繳
一、事項名稱
中斷補繳
二、設定依據
《關于印發江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贛人社發〔2014〕59號)第十五條。
三、受理條件
(一)參與城鄉居民養老繳費人員;
(二)繳費期間存在繳費中斷或者自愿繳納參保以前2011年以后的養老保險費用。
四、辦理材料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繳申請表》原件1份;
(二)身份證。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現場領取或快遞送達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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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居民養老保險注銷登記
一、事項名稱
居民養老保險注銷登記
二、設定依據
《江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贛人社發〔2014〕59號)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
關于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23號)第三十二條。
三、受理條件
(一)已參加本地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
(二)參保人員出現死亡、出國(境)定居、跨省參保關系轉出或已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養老保障待遇的。
四、辦理材料
(一)《xx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注銷登記表》原件1份;
(二)申請人或者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本;
(三)申請人或繼承人本人的銀行存折或銀行卡、社保卡(農商銀行或農行);
(四)出國(境)定居材料;
(五)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材料。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現場領取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即辦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十二、“碼”上知更多

16. 養老保險待遇發放賬戶維護申請
一、事項名稱
養老保險待遇發放賬戶維護申請
二、設定依據
《關于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23號)。
三、受理條件
無。
四、辦理材料
養老保險待遇發放賬戶維護申請復印件1份。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直接送達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5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5個工作日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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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社會保險費欠費補繳申報
一、事項名稱
社會保險費欠費補繳申報
二、設定依據
《關于印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32號)第二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五號)第六十二條。
三、受理條件
(一)用人單位未按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
(二)參保單位欠繳養老保險費的。
四、辦理材料
(一)《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明細表》原件1份;
(二)參保人員身份證原件1份。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窗口辦結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即辦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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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醫療救助申請初審
一、事項名稱
醫療救助申請初審
二、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三、受理條件
無。
四、辦理材料
(一)身份證;
(二)戶口本;
(三)一卡通復印件1份;
(四)低保證;
(五)住院發票、住院用藥清單、出院小結、疾病證明書、醫保報銷單原件1份;
(六)個人書面申請報告原件1份。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審查→審核→審批→決定→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直接送達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無法定辦結時限
承諾辦結時限:即辦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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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
一、事項名稱
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
二、設定依據
《國家人口計生委、財政部關于印發〈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試點方案(試行)〉通知》(國辦發〔2004〕21號)全文。
《關于進一步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的規定》(贛財教〔2012〕91號)全文。
《江西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贛府廳字〔2014〕9號)。
三、受理條件
(一)本人及配偶均為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的夫婦雙方或半邊戶(一方為農村居民、一方為城鎮居民的夫婦)中符合條件的農村居民一方;
(二)年滿60周歲;
(三)1973以來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四)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四、辦理材料
(一)《江西省計劃生育利益導向獎勵扶助對象申請表》原件1份;
(二)身份證;
(三)戶口本;
(四)結婚證。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現場領取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90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30個工作日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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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遺失補辦殘疾人證
一、事項名稱
遺失補辦殘疾人證
二、設定依據
《江西省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贛殘聯字〔2018〕51號)全文。
三、受理條件
(一)需本地戶籍;
(二)前期已辦理過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遺失屬實。
四、辦理材料
(一)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1份;
(二)照片原件2份;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申請評定審批表原件1份。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現場領取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10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即辦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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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更新換代殘疾人證
一、事項名稱
更新換代殘疾人證
二、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殘聯發〔2008〕10號)第十九條。
三、受理條件
(一)需本地戶籍;
(二)符合國務院制定的《中國實用殘疾人評定標準》的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和精神殘疾的人員。
四、辦理材料
(一)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1份;
(二)原殘疾人證原件1份;
(三)照片原件2份;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申請評定審批表原件1份。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本人或監護人到辦證窗口領取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10個工作日
十、辦理地點
洪門鎮人民政府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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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遷移變更殘疾人證
一、事項名稱
遷移變更殘疾人證
二、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三條、第四條第三款。
三、受理條件
申請人應當符合關于制發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通知規定遷移殘疾人證的相應條件。
四、辦理材料
(一)戶口簿原件1份,復印件1份;
(二)居民身份證原件1份,復印件1份;
(三)相片原件1份;
(四)原殘疾人證原件1份。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直接送達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十二、“碼”上知更多

一、事項名稱
殘疾人證件殘損換領
二、設定依據
《江西省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贛殘聯字〔2018〕51號)第二十條。
三、受理條件
(一)需本地戶籍;
(二)之前已辦理過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三)原殘疾人證破損情況屬實。
四、辦理材料
(一)已破損殘疾人證原件1份;
(二)身份證和戶口本;
(三)照片原件2份。
五、辦理流程
預約→申請→受理→制證發證→送達
六、是否收費
不收費
七、結果送達方式
現場領取
八、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延時服務時間:13:30-14: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十、辦理地點
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4-7361288
監督方式:0794-7361196
十二、“碼”上知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