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人民政府林區禁火令
發布日期:
2025-
09-
30
11: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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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預防森林火災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規定,特發布本禁火通告:
一、禁火時間: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二、禁火區域:全市行政區域內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緣 100米范圍以內區域。
三、禁止內容:
(一)禁止攜帶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禁火區;
(二)禁止在禁火區內吸煙、野炊、烤火和玩火;
(三)禁止在禁火區內未經批準擅自煉山、焚燒疫木、燒電焊等動火作業;
(四)禁止在禁火區內燒荒、燒稻草、燒田坎、燒草木灰等;
(五)禁止在禁火區內上墳點蠟燭、焚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放孔明燈;
(六)禁止其他非法野外用火及易誘發森林火災的行為。
四、凡違反本禁火通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內森林資源分布狀況和森林火災發生規律,劃定森林防火區,并向社會公布。
六、全市廣大干部群眾要積極參與森林防火,自覺遵守森林防火規定,發現違規用火和森林火災,立即撥打森林防滅火舉報電話。
舉報電話:0794-8212350(市安防減救委員會辦公室)
12119(森林火警)
市長:胡劍飛
2025年9月29日
來源:
市政府辦公室